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代办机构 1、律师所和中介服务机构 贷款额超过40万元的,收费应不高于贷款额的2.5‰;贷款额4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应不超过1000元。 2、担保公司 (1)一手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贷款(非绿色通道服务项目): 担保费:不超过贷款额的0.5%;贷款额3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500元/宗; 综合服务费:不超过1000元/宗。 ( 2)其他类型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贷款: 担保费:不超过贷款额的1%,贷款额2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2000元/宗; 综合服务费:不超过3000元/宗 (二)评估公司 1、抵押物评估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不高于1500元/宗; 2、抵押物评估总价超过50万元的,收费不高于2000元/宗。
答:财政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 (财综字[1994]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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