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农转非如何办理?
安庆市农转非如何办理?
申请条件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条件: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
4、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 5、在园林、环卫、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 6、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 7、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
8、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9、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包括高职毕业学生)。 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条件 安庆市公务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安庆市农转非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答: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