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规定?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规定?
从2013年4月1日起,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常政发[2012]10号)和《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6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体运行和管理。
(一)参保时间。每年元月1日至3月31日(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参保对象。城镇所有未参加医疗保险就业年龄段(18?60周岁)的人员。 (三)参保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灵活就业人员在所属区县市医保处办理参保手续。
原市城区市属以上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人员,已在武陵区医保处参保的,继续在原参保地参保并享受相关待遇;市城区新增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在市医保处或武陵区医保处参保。 (四)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缴纳大病互助费。
(五)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必须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3年以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工龄档案为依据),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等三项条件,缴费年限不足的,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互助费需继续缴纳)。
答:你好,已经超过3个月,现在只能重新参保了,按首次参保的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凡欠费的,从次月起暂停其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