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生户口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泉州出生户口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婚后出生子女申报户口: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供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 二、婚后出生子女申报户口(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户口注销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与落户人关系证明。
三、婚后出生子女申报户口(申请随其他监护人):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注销证明》; 4、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5、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6、监护人与落户人监护关系证明。
四、婚后出生子女申报户口(父母离异): 1、《出生医学证明》; 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离婚证》; 4、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五、非婚出生子女申报户口(随母): 1、《出生医学证明》; 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六、非婚出生子女申报户口(随父): 1、《出生医学证明》; 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4、《亲子司法鉴定书》; 5、申报人签字确认公民母亲不详无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声明》(在公民因母亲不详不符合签发条件,无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
答: 1、设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来闽定居证》; 2、国外出生证明; 3、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居民户口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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