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免征。自治州和自治县决定减征、免征的, 须 报 所 在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述民族自治地方,指 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答: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都有以下特殊规定: 第一,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第二,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人大常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