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潍坊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基本材料: ①《潍坊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②《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1)申领工伤医疗费待遇 申领工伤医疗费待遇除提供“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门诊治疗的:门诊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辅助检查报告单; ②住院治疗的: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工伤职工就医须知; ③转诊、转院治疗的:除按本条第①、②项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④确诊为职业病的:除按本条第①、②项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⑤旧伤复发的:除按本条第①、②项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⑥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除按本条第①、②、③项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决书、执行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2)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10级,需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除提供“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 ②《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单位、个人,2份)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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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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