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育保险医疗补贴有多少?
温州生育保险医疗补贴有多少?
(一)妊娠3个月以下终止妊娠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医疗费补贴为600元; (三)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医疗费补贴为1800元; (四)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补贴为70元; (五)皮下埋植(取出)术,医疗费补贴为120元; (六)绝育手术,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七)复通手术,医疗费补贴为2000元。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费用,按照《关于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浙劳社险〔2000〕108号)执行。 2、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在定额标准以内的,按照定额标准支付;超过定额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职工(含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予以补差。
答:(1)生育津贴项目。 取消我市原《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的,产假按90天计算”的政策设置,但如果出现此情况的,那么,活胎按正产、死胎按流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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