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户籍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流程是怎样的?
浙江农村户籍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与农民合同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1999年1月1日前的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农民合同制职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表》 (军龄未享受的职工需带退伍证) 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手续, 并应及时通知农民合同制职工。 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
答: 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 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具体办...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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