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公安部、教育部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下发文件规定,外地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既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也可留在原籍地。毕业以后,这一部分集体户口的学生办理户口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转入工作地;托管在人才市场;迁回原籍;暂时由学校保管。
武汉市高校众多,许多学生在毕业之后选择将户口托管在武汉的各大人才管理机构。尽管户口托管在武汉,但是这一部分人群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武汉工作。
身份证发证机关是确认户口归属的...全部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公安部、教育部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下发文件规定,外地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既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也可留在原籍地。毕业以后,这一部分集体户口的学生办理户口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转入工作地;托管在人才市场;迁回原籍;暂时由学校保管。
武汉市高校众多,许多学生在毕业之后选择将户口托管在武汉的各大人才管理机构。尽管户口托管在武汉,但是这一部分人群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武汉工作。
身份证发证机关是确认户口归属的关键 因为武汉市限购令规定,非武汉市户口想在武汉市买房,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
那么集体户口到底属不属于武汉市户口呢?对此,湖北省人才中心一负责人表示,毕业生将户口托管至人才中心,可作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享受武汉市民待遇。
那么,在买房这个问题上,集体户口是否就可以直接享受武汉户籍居民的待遇呢?对此,记者分别咨询了江汉区、江岸区、?口区以及汉阳区的房管局负责限购政策咨询的工作人员。
江岸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武汉市集体户口,如果其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直接当作武汉市户籍居民对待。如果没有房产,可以在武汉新购两套房,在审核购房资格时,不需要提交一年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其他各区工作人员的答复也都基本相同。收起
也不定,关键是房子是在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是在领证前就麻烦了,还有一点就是,如果以后离婚,在协议拿钱时,具体金额也是个问题啊.
可以的,具体如下(注意二提取额度中的第四点):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所以你如果借钱把余款还清,对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而言,你的贷款已经结清,而且没有再购买房产,是不允许再进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所以你就只能按上述的方法提用公积金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在你购买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进行贷款,贷款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性贷款低。
1:签完买卖合同后立刻可以办理了,但你是房屋共有人却没在合同上签名,小心有以后有麻烦。 2:办理房产证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 3:不用担心,如果你是房屋共有人,房屋任何的处理都要经过你的同意,不然是无效行为。
总价是指成交总价,指的是房产出售购买的全额,不包括利息。 契税是按照1。5%收取,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话,按照3%收取
也可以用EXCELL计算,比如年初贷款余额为1,年末余额就是(1+i)^1,第二末为(1+i)^2,第三年(1+i)^3,依此类推,i就是利率。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签了三年,那单位知道你走有没告你违约呢?没有的就好办了,可先放着,不要取出来,到你研究生毕业找到有同样福利的的单位时,可以移过去,事先要跟现在的单位打个招呼.而且公积金的话如果你没用他贷款或帮人当保,是以买房的名义取出去的.
住房公积金应该是建立了个人帐户,不管怎么改制或调动工作个人帐户是不变的,等到退休或现在有购房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条件时就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两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受委托银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前的计息办法是:每年6月30日结算住房公积金利息,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上年余额部分,按三个月定期利率结算利息,本年度缴存部分按活期利率结算利息。
可以到出具发票的部门看能不能补开一张,如果不能,可以把情况向他们说清后,将原发票进行复印,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无误。然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取款手续。
1、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买二手房。 2、公积金贷款15万30年的月利息率千分之3.825,每月等额偿还441.10元。 3、商业贷款5万元,假设期限5年,年利率5.58%,每月等额偿还956.91元。
可提前一次性还清,亦可提前还一部分 银行根据所剩贷款本金重算月均还款额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提前还贷协议 提前部分还款的额度是1万元或其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