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居住证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日喀则居住证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外地在藏常设机构、工地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者雇主负责申报; (2)居住在出租(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申报; (3)居住在村(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代管人负责申报; (4)居住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由所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负责申报; (5)居住在其他场所的,由本人负责申报。
答: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在以下场所居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申报居住登记: (1)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外地在藏常设机构、工地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