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锻炼是骨折治疗原则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牵引期间,鼓励 患者做患肢主动运动,指导并督促做患肢股四头肌收缩运动、踝关节伸 屈运动、跖趾关节的屈伸运动、双上肢的扩胸运动及深呼吸运动,每天 3~4次,每次30~50组,活动时保持患肢外展30°~40°,防止患肢内 收,足趾朝上,防止外旋。于术后第1天开始即在康复医师的指导下行 患肢股四头肌收缩功能锻炼与踝关节伸屈运动;术后2天后先在床上做 髋关节及膝关节的屈伸运动,还可以借助CPM机帮助活动髋关节及膝 关节,每天2~3次,每次10~30min,等到适应后,可尝试让患者采用 床边坐位姿势;术后3~5天在康复医师的指导下尝试使用拐杖部分负 重行走,根据骨折愈合情况决定完全负重行走的时间,对粉碎严重或伴 有较重骨质疏松患者,离床下地活动时间应延迟,活动应循序渐进。出 院后,定期拍片复查,并予合理的功能康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