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1)国家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 (2)主权最早由法国博丹提出。 2。不干涉内政(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订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原则; 3。
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指不非法使用武力,合法使用武力包括对对方侵略行为作的反击,联合国的授权。 7项侵略行为: (1)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他国领土;由侵入或攻击造成的军事占领;使用武力吞并别国的任何领土; (2)以另一国的领土为对象使用任何武器; (3)封锁另一国的港口或海岸; (4)武装部队攻击他国的陆海空军、商船或民航机; (5)一国违反协定使用在别国驻扎的军队或违约延期驻扎; (6)提供领土由他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 (7)以国家名义派遣武装团体、非正规军或雇佣军等。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民族自决原则,自决原则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法律根据; 6。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答: A.各国公认 B.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所有领域 C.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D.具有强行法性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