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有哪些?
芜湖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有哪些?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对象: 我国《宪法》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5、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6、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答:1、县级卫计行政部门申请市级鉴定书面报告 2、个人书面申请??申请对象转报; 3、《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4、患儿及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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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详情>>
答:35698456(麻烦设为好评,O(∩_∩)O谢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