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诊断肝衰竭的临床诊断需要依据病史、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査等综合分析而确定。(1)急性肝衰竭: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n度及以上肝性脑病(按IV度分类法划分)并有以下表现者:①极度乏力,并有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等严重消化道症状;②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③出血倾向明显,PTA矣40%,且排除其他原因; ④肝脏进行性缩小。(2)亚急性肝衰竭:起病较急,15天~26周出现以下表现者:①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②黄疸迅速加深,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天上升>17.1jjunol/L; ③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凝血酶原活动度矣40%并排除其他原因者。(3)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在慢性肝病基础上,短期内发生急性肝功能失代偿的主要临床表现。(4)慢性肝衰竭:在肝硬化基础上,肝功能进行性减退和失代偿。诊断要点为:①有腹水或其他门静脉髙压表现;②可有肝性脑病;③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白蛋白明显降低;④有凝血功能障碍,PTA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