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来京人员应当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在京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全部
答:像你的情况, 如果没有特别的目的,凑合一下不办了吧. 等需要了再办理! 倒不是钱的问题, 办证5元,给你个黑色的小本本.难看死了. 就是麻烦. 你要忍受派出所文...详情>>
答:办理条件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详情>>
答:租房合同,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件。建议你打电话咨询一下,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