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张数该如何计算呢?
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
会计实务工作者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1)对能全面反映每笔经济业务活动情况的原始凭证,应按自然张数计算; (2)对不能全面反映每笔经济业务活动情况,需要附件进行补充和说明的,应在原始凭证上注说附件张数,并将其粘贴在一起,附件不计入原始凭证张数; (3)对某类或某些原始凭证利用自制封面已进行汇总的,如差旅费报销单、支出汇总审批单等,其封面已对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活动综合说明,对所附凭证张数也已注明,所以,它们应作为一张原始凭证计算。
答:记账凭证上的“附件”,是指这张记账凭证后面所附原始凭证的总张数。例如,某职工填报的差旅费报销单上附有车票、船票、住宿发票等原始凭证35张,35张原始凭证在差旅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