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包括~~~~那些 ?? 大家帮忙啊

首页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包括~~~~那些 ?? 大家帮忙啊

为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包括稽核,会计档案保管.
那么为什么所工资核算和财务成果核算不是喃???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6-09-26 17:02:42
      《会计法》在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的同时,突出强调“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这是从我国会计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和教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单位所有资产中,现金的流动性最强,它是所有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掌握了现金就等于占有了财富,所以现金的诱惑力最大。
      而且,现金也是单位资产中最容易出问题的一项资产。在单位的会计工作中,出纳的直接工作对象是现金,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帐规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然会引起收入、支出、费用或债权债务等帐簿记录的变化,或者说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要登记收入、支出、费用或者债权债务等有关帐簿。
      如果把这些业务统统交由出纳人员一人办理。就会造成既管钱又记帐,失去监控,给贪污舞弊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同样道理,如果稽核、内部档案保管工作由出纳人员经管,也难以防范利用抽换单据、涂改记录等手段进行舞弊的行为。因此,对出纳岗位的牵制非常重要。鉴于此,《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出纳的牵制专门作了规定。 当然,出纳人员不是完全不能记帐,只要所记的帐不是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直接与单位资金收支增减往来有关的帐目,可以承担一部分记帐工作的,如有些单位,出纳人员业务不多,兼记固定资产明细帐,这是可以的。
      

    1***

    2006-09-26 17:02:42

其他答案

    2006-09-26 22:37:55
  •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工资核算和财务成果核算不会出现资金漏洞,出纳人员不能从中造假。

    1***

    2006-09-26 22:37:55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