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示下对你的敬仰。 然后:现在已经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97335(其中第四条规定了:第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现在捐献器官不象以前一些地区在医院直接登记捐献了,需要在地方一般是省会城市或者医疗发达的城市才可以办理。 现在的程序是:1、先必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就是你们所在县级以上的卫生厅或者红十字会)先进行登记,会给你个电话号码的。2、批准以后,会联系你。然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安排对应需要器官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和供体受体间的配体检查,3、配体配对通过后才会开始进行操作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