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2002]29号规定: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全部
答:1、根据财税〔2002〕29号通知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详情>>
答:1.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法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③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2 .查名后,需提供...详情>>
答:1. 你可以先去办证大厅选号,如果不如意,那么就放弃。然后沿用你旧车的车牌号码。 2. 或者你直接给置换公司讲,保留你旧车号牌,有他们去办理好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