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左右。要具体看才知道。好多因素影响价格
6000左右。要具体看才知道。好多因素影响价格收起
晓彤:你好! 根据今年11月8日江西省“推进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座谈会”的精神,今后全省各地(包括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商品房的70%,公式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去日常生活支出的纯收入8年的累积乘以家庭人口,再除以可以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
不知道东湖和光谷那边房价如何?二手的如何?我也想过年时回家好好看看,买来投资,过几年入住,我现在也在深圳打工,我是黄陂人,呵呵,大家一起讨论下啊
不用想的太复杂,开发商未取得房产销售许可证售房,就应立刻采取法律行动,是赚钱的时候,法律可参考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价高涨的起始点就是831,土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可是由于各地政府准备不足,手里根本没有储备足够的土地,这样就造成狼多肉少,有实力的开发商竞相抬价也是没有办法,造成很多所谓天价的地块,这些天价地块又带动周边原有土地与之看齐,老百姓心理大大恐慌,拆迁的成本也随之高涨,成为恶性循环,这就是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
lindy :你好! 售楼部不允许你们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带走不仅是不合理的,而且是违反行政法规的。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向买方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对于不提供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处理。因此,你们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按照规定是在交房后90天以内办理,但是目前大部分办理时间都在180天内,200天也没有什么关系.在购房合同上有一条款是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问题,你和开发商对此在合同上进行约定,届时如没有办好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惩处就行了.
不知道你的地方是哪,在北京现在一手楼盘销售在四环以里已经没有什么好的项目了,即使有的话也是需要有工作经验或有关系才能进去,在五环以外做一手也不是太好做,你现在做二手挺好的,以后房屋的销售只有二手了,所以我建议你好好做二手房吧,最好是能往公寓及别墅这块靠拢.
烟台的,还不错,相当于在风景区购置房产,自己用随时都可以买,投资的话最好在投资热还没起来时买,一旦热了立即卖出不可留在手中.
一样的,先把房子买到了在给他钱不就完了吗? 其实公司给他提成可能只有300多块,你说他该怎么办吧? 换了你的话你怎么办,从他的公司走的话,所有手续也要他来跑的.人还是厚道点的好
1.房屋的价值是刚性较强的,现阶段贬值的可能性不大. 2.房价从总体上说,是长期上涨的趋势,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价值也会不断增加. 3.部分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如前期炒作泡沫较多,房价可能会有所波动. 4.房价出现下调最大的可能性是我国的经济出现较大的滑坡,但我国经济从整体看运行良好.
你想的不全面,你按4000元买出,因为没有达到国家新政即在得到房产证5年后转手,你还要多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税务局也会按5000元一平米让你缴税,不会存认你4000元的价位。你要想好,算好,免得麻烦。
请问你的目的是买来居住还是想从买卖中赚取差价?"炒楼花"的前提就是"买期房",因为这个时候房价最便宜,如是想赚差价就在这个时候介入比较好.不过现在国家对房屋转手交易控制很严,税率也是非常高的,如是抱这个目的最好慎重.
房产证一般要等到交房后90日内办结,所以收房时不需要看房产证,也没有办房产证,但要看《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此外还有“两书”,即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巅峰体验 :你好! 你的情况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由你的单位回购,前提是你现在的房子是买的房改房;二是把现在的房子进行抵押贷款,而集资建房用现金购买。
潇雨 :你好!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几种计价方式没有本质的区别。按套计价最简单;按套内面积计价最容易了解自己实际的使用空间;但是无论什么计价方式,最后都要用计算建筑面积。一是开发商是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商结账和核算经济成本;二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面积是建筑面积。
是的,我现在住的房子只有80多平方。但是有客厅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两间卧室和一个阳台。我觉得我和老公两人住着也很惬意。将来有了小宝宝也有地方住。
哈哈上面的回答很精彩,号按政策是不允许出售的,不过你和你的朋友有约定的话可以按上面的6做,还有可以做房产的赠与公证你可以补偿他一部分钱回避一下买卖,
我自己认为房子在一两年不会再像去年那样狂升了,如果可以最好结完婚后在买房,会对你们的生活好!自己见解!仅供参考!
你可以把你房产证上的名字过户到你爱人的名下 那不就OK了吗
1、不行的; 2、我国规定每户只能享受一次福利房的优惠政策
我个人决的风险比较大!!!! 因为我自己就是做二手房的!我的老家还是地级市!我做这行一年多的时候也想回自己的家里去开家中介公司.目前那里也有好多家.我有回去做过市场调查.他们做的并不是太好!首先象那些小城镇他们对我们这个行业认识不是很深!决的我们付出的太少得到的太多!加上地方小信息资源少.基本上他们牵来扯去也都能搞上一点关系.用不上我们! 正和你所想到的我们带他去看完房子回头他们自己去交易去了.再加上如果我们自己开加店一个月的用营成本也要好几千块钱.象你那样还要放弃自己的行业!从新去适应一个陌生的行业不容易.浪费了时间精力可惜建议您要三思!
首先要看你以什么性质来买此房,如果你继续按照经济适用房来买点话,需要缴纳:营业税(满没满5年)=出售价*5.5% 契税=1.5 印花税=0.1% 个税=20%还有要看他买时候多少钱,在看他卖你多少钱,他应该承担个税和营业税。你要还有那里不 明白可以打电话13070148350
由于现在新建商品房面积往往较大,所以即使商品房与二手房在面积单价上相差不大,但是二手房往往面积小一些,所以总价格比较低,对于手头资金不多的,还是购置小面积的比较好。 如果希望即买即住的话,二手房一般来说是首选
还是买二手房比较好。首先,买完后可以立即住进去;其次,买二手房可以节省装修的时间和精力;第三,二手房周边的配套设施相对成熟,齐全。第四,二手房的价格要比同一地段的新房价格低。
公民的迁徙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谁也不敢违宪,因此国家不可能限制公民异地购房。所以这个问题不用考虑,甚至户籍政策都要开放,现在世界上只有中国和朝鲜有户籍限制,所有国家都是自由迁徙的。
二手房的贷款还牵扯到评估值的问题,首付是评估值的30%,买卖的时候还要补足评估值与房产实际销售价格的差值。 假如:房价50万,评估值是45万(评估值是根据位置、建筑年代、朝向等等综合因素的出来的数字,一般都会比市场价值低) 首付额度是45*0.3=13.5万 加之评估值与实际销售价格的差:13.5+(50-45)=18.5万 加之交易产生的最基本的费用和贷款的费用:契税+印花税=500000*(1.5%+0.05%)+3000=10750元 我认为您可以买50万左右的二手房。
和房产公司联系----签定买卖合同----交纳税费----房产过户----物业交接
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一定要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若未满5年交易的将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请三思而行.
第一,银行应该给你改正借款合同、借据以及所有涉及年限的资料。因为这样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改正的方式是从新签定或让银行、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同时在错误的地方划红线盖章。 第二,房地局在做抵押的时候也要年限的,因为他要依据合同进行确认抵押的年限,如果你是还10年而抵押20年,肯定不合适。所以要改。 第三,银行不会多要你的利息。这不要担心,因为只要系统里是10年就可以。 第四,提醒你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按照10年的贷款,你的月供肯定出现了逾期,也就是你所说的还款违约,这是要登记到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的,因为这是银行的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银行对其进行申请更改,这是非常重要的,涉及到你以后所有的信用
可以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更名手续,只需要交纳工本费即可,但是应该先办理配偶方的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