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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收据收回以后,再办理房产证?

房款收据收回以后,再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办房产证应不应该把我们消费者手中的正本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收回以后,再办理房产证?我们购房没有全部房款的发票,只有按揭首付房款开具了发票,现在房子已交了,办房产证了。可开发商让我们消费者把所有的合同、房款收据、购房发票都交给开发商,我们该不该听开发商的,把自己手里面的证据都交给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我们该怎么办?

全部答案

  • 开发商如果代办产权证,确实是要用合同、收据、正式房地产专用发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业主必须自己复印留底!!! 一般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时最正规的作法是厦门市,必须买卖双方或者被委托人一同去办理,而且要验明正身,和照片一一喊应,防止出差错。

    开发商如果代办产权证,确实是要用合同、收据、正式房地产专用发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业主必须自己复印留底!!! 一般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时最正规的作法是厦门市,必须买卖双方或者被委托人一同去办理,而且要验明正身,和照片一一喊应,防止出差错。收起

    1***

    2006-04-18 23:08:44

  • 办理按揭的房子在没有还清按揭贷款之前个人是不可以拿到正式的房屋产权证的,其它不办按揭的业主,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只要开发商证件齐全且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办理按揭的房子在没有还清按揭贷款之前个人是不可以拿到正式的房屋产权证的,其它不办按揭的业主,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只要开发商证件齐全且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收起

    秋***

    2006-04-18 16:22:32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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