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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农村住宅 湖北恩施房屋征收如何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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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农村住宅 湖北恩施房屋征收如何补?

湖北省新农村住宅 湖北恩施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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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1 19:51:06
  • 第一条 为了做好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国家、省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县(区)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四条 征地单位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批准文件后,方可实施拆迁。征地告知的同时,市、县(区)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建设、规划、工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在拟征地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j***

    2016-10-11 19:51:06

  • 2016-10-11 19:51:06
  • 农村拆迁补偿,各地有不同的标准,关键是看该地被征用三年前的平均产量.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你***

    2016-10-11 19: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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