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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财务会计报告隔多久编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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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财务会计报告隔多久编制一次?

新公司法16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老师给出选项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这里的每一会计年度是6个月?不是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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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1-01 18:14:00
      第一百五十二条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月度和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将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五十三条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除外)。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季度、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所有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
       不知道是不是你所要的?。

    c***

    2006-01-01 1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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