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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购买期房时该注意些什么,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些什么证件?

请问在购买期房时该注意些什么,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些什么证件?

在购买期房时该注意些什么,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些什么证件,怎么判断证件的真伪。
由于是期房,只能根据沙盘模型判断周围环境,沙盘模型可以作为标准吗,如果交房后与沙盘不符,该怎么办?

全部答案

  •   (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看是否被抵押或另售; (3)签定购房合同时,注意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4)问清售房报价、付款形式及总共要付多少款,并将房款存入监管银行的监管帐户; (5)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时间,适时办理产权证,办证需取得:购房合同、购房证明和购房发票。
       补充: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全部

      (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看是否被抵押或另售; (3)签定购房合同时,注意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4)问清售房报价、付款形式及总共要付多少款,并将房款存入监管银行的监管帐户; (5)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时间,适时办理产权证,办证需取得:购房合同、购房证明和购房发票。
       补充: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
      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
      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
      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
      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
      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
      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
      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
      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
      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
      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
      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
      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
      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收起

    a***

    2005-12-23 09:25:56

  •   开发商:国家规定并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可销售。在90日内应办理转移登记,一经 此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人便转为购买人,那么开发商肯定要收回房款,也是有道理 的。所以对他而言,你早日完善贷款手续,他能及早回收资金,如你不及时办理,他 将承担这部分资金在这段时间内的利息,对他而言,不愿去吃这个亏。
         银行:如果要贷款,借款人一定要用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银行不可能去占有该 房屋,只能以权属证作为抵押。也就是该房屋产权一定要是借款人的,一定要办理转 移登记,成为借款人的所有权才可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买受人:如果银行按揭,那么银行会监督该套房屋的确权事宜。
      
      也就是银行发放 该笔贷款前,会确认该房屋的权益状况,如是否有抵押情况等,发放贷款后,会要求 开发商及时办理...全部

      开发商:国家规定并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可销售。在90日内应办理转移登记,一经 此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人便转为购买人,那么开发商肯定要收回房款,也是有道理 的。所以对他而言,你早日完善贷款手续,他能及早回收资金,如你不及时办理,他 将承担这部分资金在这段时间内的利息,对他而言,不愿去吃这个亏。
         银行:如果要贷款,借款人一定要用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银行不可能去占有该 房屋,只能以权属证作为抵押。也就是该房屋产权一定要是借款人的,一定要办理转 移登记,成为借款人的所有权才可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买受人:如果银行按揭,那么银行会监督该套房屋的确权事宜。
      
      也就是银行发放 该笔贷款前,会确认该房屋的权益状况,如是否有抵押情况等,发放贷款后,会要求 开发商及时办理出两证及他项权证交于银行保管,作为抵押物。这样对买受人也有一 定好处,原则上保证了该房屋的所有人为你,帮你把这个关。并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 出你的权属证。收起

    l***

    2005-12-23 11:54:22

  • 还要对开发公司前期开发的房产进行全面的了解。

    还要对开发公司前期开发的房产进行全面的了解。 收起

    1***

    2005-12-23 11:53:18

  • 要看开发公司必备的以下资料:商品房项目的立项批文;开工批文;规划批文;>.

    要看开发公司必备的以下资料:商品房项目的立项批文;开工批文;规划批文;>.收起

    2005-12-23 11:32:04

  •   这个问题可复杂了。要慎重啊!把我买房时提醒自己要注意的问题发给你,仅供参考(并非按重要程度排序)。但要想把这些问题写入合同难度不小。 签约注意事项: 1、 会所同时使用。否则罚款; 2、 大堂规格 3、 广告做附件 4、 楼层描述说明 5、 保证多久产权证到手 6、 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复印附上 7、 签字人委托书正本副本 8、 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9...全部

      这个问题可复杂了。要慎重啊!把我买房时提醒自己要注意的问题发给你,仅供参考(并非按重要程度排序)。但要想把这些问题写入合同难度不小。 签约注意事项: 1、 会所同时使用。否则罚款; 2、 大堂规格 3、 广告做附件 4、 楼层描述说明 5、 保证多久产权证到手 6、 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复印附上 7、 签字人委托书正本副本 8、 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9、 要求查附上面积测定证明 10、 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销售资格 11、 地上物的排他权、房屋结构、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价款及付款期限、房屋及产权证书的交付时间、质量条款、保修责任等关键内容更应审慎对待, 12、 如果打算采用向银行贷款按揭的方式购买期房,应当考虑到贷款不成的情况,因为银行在放贷前既要审查楼房的建设情况、也要审查贷款人的资信和还贷能力。
      因此,事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购房人不会再为追索已付的首付款而耗费精力。 13、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4、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5、 中心花园面积、泳池确认入合同 16、 查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是否出让、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5。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该房屋。 开发商证明上述五证是真实有效且未经修改的最后版本,任何修改都必须即使通知我方,我方保留权利。
       17、 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证实无抵押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都没有提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查这个许可证列明的规划建设单位是可以申请更改的,通过看此证和查规划并不能保证买房人所买房屋的规划环境不会改变。
       2。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证售房的不止一两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和合同示范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伪和有效性,普通买房人更难辨别。 3。按我国抵押法的相关规定,有抵押的不等于不能转让(出售),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样可以转让(出售),在实际操作上房地产商将土地抵押换取贷款对加快房屋建设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周转资金,房子迟迟盖不起来,对买房人不同样是风险? 4。
      房地产商超许可证面积销售并非从房号上就一定能看得出来,最近北京某小区的面积纠纷实际上是房地产商在公摊上做手脚,所有房号都包括在许可证范围之内,当时从许可证上很难看出破绽。 5。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必须向买房人出示“五证”正本,售楼人员经常给买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产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脚,买房人还是防不胜防。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买房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从合同入手,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合同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约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在政府做完备案登记后__天内。”这样所有查证手续都由政府完成,将来出什么问题也由政府负责。
      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惟一标准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银行能否给买房人发放贷款的前提同样也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对于居住环境特别关心的买房人则最好从合同的补充协议入手,要求房地产商注明光照、房子间距等条件,这比去查将来可以变更的规划来得更实际一些 18、 用电负荷 19、 道路不得收费 20、 环保家装无异味 21、 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年限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 22、 房产允许抵押、置押 23、 垃圾何处处理 24、 万分之一违约款太低 25、 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收房时一定要查看相应的法律文件(一表二书等),避免因入住行为造成既成事实给自己带来被动。
       26、 确认楼层和楼号的描述,不能只写号码,防止开发商以更换号码的方式变换房屋位置 27、 开发商对赠送的产品质量负责。 28、 要开发商承诺工程进度比予以监督,以便在对方万一破产前打官司 29、 开发商对产权不得抵押 30、 印花税双方出 31、 是否需支付土地使用税 呵呵,等你买完房子你就成了专家了。
       。收起

    谢***

    2005-12-23 11:25:23

  • (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看是否被抵押或另售; (3)签定购房合同时,注意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4)问清售房报价、付款形式及总共要付多少款,并将房款存入监管银行的监管帐户; (5)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时间,适时办理产权证,办证需取得:购房合同、购房证明和购房发票。

    (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看是否被抵押或另售; (3)签定购房合同时,注意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4)问清售房报价、付款形式及总共要付多少款,并将房款存入监管银行的监管帐户; (5)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时间,适时办理产权证,办证需取得:购房合同、购房证明和购房发票。 收起

    w***

    2005-12-23 11:02:25

  • 唉,我就是买的期房,开发商不可能让你找到它不合规定的把柄,就是那些隐形的东西才真值得注意。 我们的教训可以共享一下,前车之鉴啊。 1. 售楼小姐在沙盘上跟我们说,我们的楼前是很宽的草坪,视野非常好。可是,楼房建成后,草坪变成了停车场,所有的业主都很气愤,但又无可奈何,心寒和被欺骗的感觉真是让人对新房的期待转化成了对售楼小姐和开发商的憎恶。 2. 我们在看户型的时候注意到了隔壁的电梯间,但售...全部

    唉,我就是买的期房,开发商不可能让你找到它不合规定的把柄,就是那些隐形的东西才真值得注意。 我们的教训可以共享一下,前车之鉴啊。 1. 售楼小姐在沙盘上跟我们说,我们的楼前是很宽的草坪,视野非常好。可是,楼房建成后,草坪变成了停车场,所有的业主都很气愤,但又无可奈何,心寒和被欺骗的感觉真是让人对新房的期待转化成了对售楼小姐和开发商的憎恶。 2. 我们在看户型的时候注意到了隔壁的电梯间,但售楼小姐说,现在的房子隔音非常好,根本不会有噪音。而现在我的家里充满了电梯的轰鸣... 期房的优点就是相对便宜些,但是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痛的。收起

    c***

    2005-12-23 10:51:51

  •   期房价格低,但有一定的风险,购买应注意: (1)开发商的信誉、实力和对物业管理的承诺; (2)购房者资金千万别一次性投入; (3)购期房要选好时机; (4)注意周围环境,并核实之后,才可谨慎购房。 (5)会看项目。
      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主观或被误...全部

      期房价格低,但有一定的风险,购买应注意: (1)开发商的信誉、实力和对物业管理的承诺; (2)购房者资金千万别一次性投入; (3)购期房要选好时机; (4)注意周围环境,并核实之后,才可谨慎购房。 (5)会看项目。
      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那可能错了。 (6)会识地理位置。所有房地产广告就会画个位置示意图,越画越艺术,仿佛个个毗邻天安门。其实,能差几十里路,您只有对照地标,在真正的“北京地图”查找,您才会知道这楼盘的位置。
       (7)看清价格。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是楼盘房屋的最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当然没有人买,也会下调。还要弄明白是美元还是人民币,部分外销房是以美元标价的。要看清价格。 (8)会辨外观图。
      您得将漂亮的外观图看清楚,是实景图还是效果图,千万别将效果图当成实景图,那是电脑拟制的,别当真。否则,您会失望的。 (9)别迷户型图。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可别被它迷住,亲自去看看,因为有的户型图比例明显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的多。
       (10)了解开发商。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看广告中有哪些是值得信赖的企业。如果您对广告中列出的开发商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都不了解,别轻易购房,先了解一下再说。 (11)别被优惠迷眼。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
      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聪明人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优惠所迷惑,购房人更别为这优惠而心动,那一小点优惠对大量的购房款来说算个啥,千万别为蝇头小利,将老本栽进去。 (12)资质证号很重要。如果广告中没有资质证号,如“京房市内证字第××号”,只说保证产权您可别买,授予产权是一种政府行为,开发商是没有什么“保证”一说的。
       (13)仔细看按揭,算算可合算。 购房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 (14)其他。也别忘广告中还有绿化、物业、保安、热水等许多承诺。
      如果现房,应亲自查看,如果是期房则别信广告之词、无凭无据,您在签合同时,还真别忘了这些内容。(北京晨报) 。收起

    y***

    2005-12-23 09:36:07

  • 现在不是不可以期房交易了吗?风险很大,你还是买现房吧,反正现在是供大于求,再说今后的房价还不知道,如果房价继续跌你不是不合算了吗?上海某区出现集体退房,因为他们前年买的期房今年交货,比附近的现房贵了一千多,造成违约赔了钱还是退房合算的现象。你说这样有风险的期房能买吗?!

    现在不是不可以期房交易了吗?风险很大,你还是买现房吧,反正现在是供大于求,再说今后的房价还不知道,如果房价继续跌你不是不合算了吗?上海某区出现集体退房,因为他们前年买的期房今年交货,比附近的现房贵了一千多,造成违约赔了钱还是退房合算的现象。你说这样有风险的期房能买吗?!收起

    w***

    2005-12-23 09:24:49

  • 还要对开发公司前期开发的房产进行全面的了解。

    还要对开发公司前期开发的房产进行全面的了解。收起

    Y***

    2005-12-23 09:18:34

  •   现在中国的信用环境不是很好,期房整体上来说还是存在较大风险,这些风险主要集中在擅自改变规划、配套不到位、延期交房、产权风险等 在购期房的时候给你几个建议 1、看开发商的证--五证二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全部

      现在中国的信用环境不是很好,期房整体上来说还是存在较大风险,这些风险主要集中在擅自改变规划、配套不到位、延期交房、产权风险等 在购期房的时候给你几个建议 1、看开发商的证--五证二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 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则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您在购买期房时应当要求房产公司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公司不能提供《许可证》您完全有理由拒绝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依该协议支付任何款项。
       2、要谨慎签署购房协议并详尽规定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 (1)、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巨额房款全部交付,而入住无望,赔偿艰难,实在苦不堪言。
      因此必须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并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件做出限定,所谓免责条款就是指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以“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以逃避责任。
       (2)详细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建议您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还有,有的开发商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商贷,这个要提前问清。 (3)违约责任。   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但包括合同本身的期限,还要包括漫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或到期根本无法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起诉、仲裁等司法救济方法,这在时间、实体上都更加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您最好还应该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收起

    一***

    2005-12-20 15:19:11

买房准备

看房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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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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