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为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答: 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