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房产税(经营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一旦施工就要开始缴纳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出租房产的,纳税人应于出租房产之次月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从完工投入使用月份起)一次减去30%后的余值X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税地[1986]8号 十九、关于新建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