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税费规定如下。 1:营业税:差额的5.5%{您购买价格减去原业主购买价格} 3:契税:总价3% 3个人所得税:1% 如房子:200平米 总价格:200万 当时购买价格:100万 营业税:200-100=100万的5.5%=55000元 契税:200的3%=60000元 个税:200的1%=20000元 主要看您购买房子实际情况不同税费金额也不同、正常如果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营业税和个税都可以避掉。只有契税需要交纳。
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税费规定如下。 1:营业税:差额的5.5%{您购买价格减去原业主购买价格} 3:契税:总价3% 3个人所得税:1% 如房子:200平米 总价格:200万 当时购买价格:100万 营业税:200-100=100万的5.5%=55000元 契税:200的3%=60000元 个税:200的1%=20000元 主要看您购买房子实际情况不同税费金额也不同、正常如果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营业税和个税都可以避掉。只有契税需要交纳。 收起
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全部
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比如房价40万剩5。6%=22400。00元这样计算。收起
同样的问题 百度知道里有了呀
同样的问题 百度知道里有了呀收起
我先出去下 等下回答你
我先出去下 等下回答你收起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br/>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br/> 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现在只要你有在津缴纳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保就可以 但是只能购置一套住房!和您的父母没有关系 现在您和您的父母已不是同一户籍
中介都能给弄,只是得自己花钱,正常交完首付就要贷款啊,这是后得花钱办什么银行流水和工作证明。然后才是交易更名,顺利的话还得一个多月那。还有看你买的哪的房子有的二环内的要社保那
衡量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以户为单位的,即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要具体的家庭中,无论产权是夫妻哪一方的,只要已经有房可居,就不再是无房户了。所以,你现在的条件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了。 <br/>另外,“夫妻双方财产要到8年以后才能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一说法,不是新婚姻法里面提出的,而是在2001年修正的新婚姻法中取消的。个人的婚前财产永远都是个人的,不会变成共同的。 <br/>没有房产的人不是一定会“露舍街头”的,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都是无房户,却没有见到他们都“露舍街头”啊,你的这个提法过于极端,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 <br/>有一点你说的是对的,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确实还有些不够完善(即你说的“政策在这方面还是好模糊”),还在摸索与修正之中,如果有具体问题,建议你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
本人在深圳做拆迁咨询。就你提出的几个问题简单探讨下:(个人观点,供参考) <br/>1、以深圳的情况为例,拆迁分为开发商改造拆迁和公共利益拆迁两大类。一般而言,开发商拆迁项目拆迁人为开发单位,但公益项目拆迁人可以为区级政府,也可以为项目投资单位(如地铁建设的,拆迁人可以为地铁公司); <br/>2、拆迁人进行拆迁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但实施拆迁的,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拆迁; <br/>3、回答了上面两个问题,第三个就不用回答了。 <br/> <br/>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参考我司网站:www.geheng.com
现在专业人士都很忙,忙着卖房子呢。<br/> <br/>因为我不是武汉地区的,我只能说按政策你能买到,<br/>要是按当地房价,那我就不知道了。<br/> <br/>一次性,贷款都能买,找当地中介咨询。<br/> <br/>你这情况自己办不了。
我也问了我们社区的工作人员,不是停办了,是他们现在一天接一个红头文件,要到8月15日才能办理,不过对于收入那块卡得很紧。<br/><br/>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我在广州05年毕业,07年买房.是二手的,在天河区.6000左右一平方.我买两房一厅35万. <br/>我是和我女朋友一起的,我们现在供楼1900元.没压力. <br/> <br/>可不可能买房子你自己最清楚,要和你的工作收入联系在一起.如果你月薪高的话是没问题的. <br/>在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可以买一下彩票,帮人也有机会帮自己. <br/>我现在一个月300元买彩票,一天10元.不影响生活.也给自己带来一点希望.
就是你和男方是各出资一半首付搭伙买,结婚后也不能添上你的名字,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说明是共同出资,如果这个协议经过公正会更好、有两种方法可以可以成为共同财产:一是以朋友合作的方式买,结婚5年后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br/>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各有一半财产,合同上有你的名字,财产共有,签字盖手印承认,永远属于婚前财产,共同还贷,房产证上也有你的名字,但双方要立一个协议,各保留一份,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风险共有,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全部是男方的。<br/><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1、不可以写上两人的名字。<br/>2;二是以男方名义买,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您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br/>首先来说 自住型商品房面向的是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及个人<br/>也就是说 首先要具备购房资格 才能参与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br/><br/>至于25周岁的区别 是说年满25周岁的成年子女享受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资格<br/>不到25周岁的只能以家庭名义申请<br/><br/>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可以百度给我留言
呵呵 我也是等着买经济适用房呢,你摇号了吗,还要买报纸看摇号。最近我也一直在打听,道理那边有个地方叫什么街我忘了,不过是今年动工,还有就使群里那边,估计都是在今年开工,交个朋友有什么消息我通知你我的QQ13991917<br/>你加我的时候 你告诉我下
根据武汉现行规定,<br/>购房资格的释义是,在合同签订日起,即必须拥有。即在签定合同时,未达到购房条件,所签订购房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严格意义上说,属于无效合同。<br/>在备案登记的环节,不以你申请备案的时间为准,而是以你合同为准。<br/>根据武汉的政策,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就必须及时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不可能存在可以拖接近一年再去备案的可能。
您好,二手房的征税高,二手房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尽管其中有些部分是卖家承担的,但终还是会落到购房者身上,而一手房只有一个契税,相比于二手房会低很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可以允许购买,但是没有产权的房子的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br/>如果你真喜欢那套房子,建议你,先付房东几万定金,再要求三方做预约合同公证,并注明违约责任,这个一定要写重些,这个做了就具有法律效应。尾款能多压些就多压点,剩下的等过户再付
如果,09年买的那套还属于你,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要算二套住房。<br/>如果,09年买的那套不属于你了,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不算二套住房。
1.如果你真的有能力在两三年还完的话,可以选一个5年期的,这样你付的利息总额算起来并不是很多,也让你有足够的能力应付突发事件。<br/>2.第一次买房,按揭的利率可以下浮15%,其它的优惠那就要看开发商了。<br/>3.这几个楼层都还是不错的。一般而言,这么高的楼层,采光不会有问题的,可以看看周边的房子的高度,一般情况来说,高的楼层视野更好。<br/>4.70年的产权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通常所说的40年、50年、70年都是土地使用年限。现在来说,70年的很少了。5.最后,如果说你首付十万,贷30万5年的话,下浮15%后你的月供大概在5900左右.你可以作为参考.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是办公积金贷款的,所以是公积金中心通知我的
婚前买的房子不管是谁出的钱?出多少?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才能写2个人的名字。<br/>你们2个最好协商一下看谁出多少,征求一下你女友的意见,免得她不高兴。如果协商好了各出50%的话应该去公证处公证。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你这个是内部操作,等于要售楼处帮忙更改合同名字,这样可以逃营业税,但是是违法的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虽然是相同的,涉及的房屋也是同一的,但当事人之间的房地产买卖法律关系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的。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是分别审理的。返租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影响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未按买卖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当事人履行了租赁合同中的支付租金的义务,并不能视为同时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交付房屋的义务。 二、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本案的发展商采取返租的形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显然是违反这一规定的,因此返租合同是无效合同,发展商以履行了租赁合同中的支付租金的义务,视为同时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交付房屋的义务,没有法律依据。
很显然开发商已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如不选择退房,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很多,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哪些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款,哪些可通过维修解决?问题不同,维权的方式也不同。购房者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就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 案例1:退房! 今年8月,刘小姐终于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可入住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发现该幢楼内1楼变电站发生的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刘小姐觉得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及身心健康,先后与开发商、物业、消协沟通,虽经调解但无结果。于是她委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测定结果为噪音确已超标。遂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内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刘小姐退房。 案例2:赔款! 王先生在开发商交房时长了一个心眼,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朋友一起去验房。验房时发现,房屋为砖混结构,但购房当初约定的为“所售商品房为钢混结构”。王先生发现房屋由约定的钢混结构变为砖混结构,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法院认为,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化,王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经济赔偿,也可以选择退房。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发生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上两例房屋质量纠纷中,购房者采取了正确的方式,维权比较顺利。但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 案例3:不当维权得不偿失 张先生验收房屋时发现,客厅及主卧室地面和天花板均存在明显的通长裂缝(裂缝长度超过1.5米),墙体多处发现竖向、斜向、水平裂缝。经与其他各层业主相互了解,均存在类似现象。张先生两次致函开发商总经理,说明房屋有明显裂缝,要求整改。并且,张先生拒绝收房,拒付房屋尾款。之后,双方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确有暇疵,但张先生以此为由拒收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故判决不支持张先生诉讼请求,且张先生还应支付逾期支付房款的违约金。 案例4:发脾气找错对象 李先生的新房入住才半年,可只要一下大雨,两个卫生间、厨房、两间卧室及书房就会发生漏雨渗水。物业多次维修,仍未修复。物业公司称,此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解决。李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父子关系,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遂拒交物业管理费近二年。物业公司起诉法院,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尽维修职责,判决李先生支付物业管理费。 案例5:法院认定开发商已经修复 张先生购买的房屋本应在去年12月份交付,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入住。他自己测量,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卧室净高只有2.16米、厨房净高只有2.15米。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早就明文规定,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开发商接到他的投诉后马上采用降低地面的方式,增加屋内净高。最后双方矛盾不能调和,官司打到法院。法院认为,层高非房屋主体结构问题,且开发商已修复,遂不同意退房。 案例6:这个判决实在无奈 赵小姐收楼时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安装的是进口东芝电梯,现在却变成了国产电梯。即要求开发商更换电梯,未果,赵小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赵小姐在主张公共设施的履行上,往往没有考虑到履行成本的问题。对公共配套措施不符合质量约定、需要补救的,若履行成本过高,会造成一方承担不合理义务。故驳回了赵小姐的请求。 律师总结: 房屋质量问题种类繁多,例如主体结构损坏、墙体裂缝、层高不足、房屋倾斜、门窗损坏、房屋漏水、房屋噪音、房屋设备不符合同约定等。这种质量问题,可能在收楼前就发现,也可能在入住后才发现。为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并且对开发商已建楼盘质量以及承建商资质做一番全面了解,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入住之前应该向发展商要注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再签署入住单。 入住后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首先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以后,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首先,一定在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如拍摄相关照片,并书面记录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尽可能请物业管理公司、邻居或居委会有关人员签名证实。 其次,应以挂号信的形式向发展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展商前来修复,并告之其损失情况。每次修复情况,包括修复时间,具体人员采取的措施及修复效果等都作好书面的记录并请相关人员签名,最后可以据此向开发商据实索赔,如购房合同中有赔偿约定的按约索赔。
你好! 现在期房交钥匙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测量面积,并得到产权部门确认。
1、请问如果我买房交了首付,而出现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情况,后果会怎样.首付会不会拿不回来? 李淑君律师答: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中对该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并且你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购房款,则按退房处理,按照合同中对退房处理的条款,从已支付的首付中扣除违约金、赔偿款等,剩余部分退还给你。 2、我私下和经济适用房主签定购房协议书,不知道有无风险? 李淑君律师答:风险很大,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的,应当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符合上市条件后才可出售。同时,《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3、我的房子是05年买的,06年10月拿的钥匙.现在我想办房产证.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办? 李淑君律师答:通常开发商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具体期限还是要看你们合同中的约定。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办证迟延的,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4、我于2004年4月买了159M3的新房,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办房产证,现在想办,须交那些费用,按什么标准交? 李淑君律师答:你的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不属于自住普通住宅,因此须缴纳购房款4%的契税。此外还须缴纳物业维修基金、交易服务费和产权登记费等,具体数额请咨询房管局。 5、尊敬的律师:您好!今天向您请教的问题是,我刚在江北的润富花园买了套跃层现房(尾房即为顶楼),昨天在去物业交付时,我的房子存在很多问题,一些小的裂缝,我觉得还可以接受,就是在跃层的上方墙体上有个45度角的内外同对称的裂缝,反映给物业,物业说要给我们维修,但是我请教过工程类人员,他们都认为这是结构性裂缝,应该是这个分隔墙在返工,那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怎么维权? 李淑君律师答:你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裂缝进行鉴定,按照鉴定的结果要求开发商进行处理,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你有权退房,同时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由此所受的损失。 6、住房贷款的利率是按复利计算吗?按月复利还是按年复利? 李淑君律师答:按年复利计算。 7、您好,我想问一下利源集团开发的丹佛小镇(江宁佛城西路的一楼盘)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回事?他们这样做符合国家规定吗? 李淑君律师答:除了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单体车库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从今年起购买高档房和独栋、联排别墅也不得用公积金贷款,其中高档房特指单价1万元以上的房子。不知道你的房子是否属于以上情况。 8、想问一下,如果仅有一套房子卖了后所交的营业税是不是在一年内再买房子税可以退的啊? 李淑君律师答:营业税不退,个人所得税可以退。 9、请问:我是一名外省来宁务工人员,40岁,大专学历.已经在宁工作两年多,公司也为我交了住房公积金.如果我想在宁购房落户口,政策可有对购房面积大小要求,不知59.1平米,可否落户? 李淑君律师答: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 10、一年内买卖自住房不交税是指必须先卖后买吗? 李淑君律师答: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纳税人在购房后,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的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予以退还。 11、请问,我五一期间在江北一楼盘看中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要求交定金,我交了五千元,后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我不想要这个房子了,并在最短时间内及时通知了开发商那边的销售人员,请问我可否要回定金? 李淑君律师答:如果由于你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此房,那你要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12、购买期房交了订金后发现房形不好。现在提出退房,开发商要扣5000元。请问是否合理? 李淑君律师答:你在支付定金后才发现房型不好的风险由自己承担,你要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开发商有权不予返还定金。 13、我在红山路御林山庄买的负一楼的房子,现在还没有办理到产权证,听说是天地放地产和负一楼以后的业主在打官司,我就想知道我的房子还能办到产权证吗?(我手上有我们负一楼的大产权证,就是我和对门两家合在一起的,但房主还是开发商) 李淑君律师答:你应当先了解清楚目前不能办证的真实原因,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产权证办不下来,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4、我和父母三人买了建邺区120m2的房子,房产证已经办好.我是南京户口,我父母是外地户口,可以享受买房落户政策吗? 李淑君律师答: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至于你的父母能否享受该户籍政策请向当地派出所咨询。 15、您好,近日我通过中介看中某处二手房,并签订定金协议,但因为家里出了些事情,暂时不能凑够资金,所以想不买此套二手房;但签订的定金合同里,里面除了不能拿回定金外,中介也要求违约方向他赔偿物价局规定的中介费上限;我想咨询一下,合同上中介收取这个违约金有效吗?我是不是应该赔偿这笔费用? 李淑君律师答: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方须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且你已经签字,你应该支付这笔违约金。 16、我在江宁刚定了一套二手房(已付一万元定金),现在卖家急于要我们把房款付清过户,我有一些担心,请教在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谢谢! 李淑君律师答:你要调查卖方是否有权处置房产,该房是否存在抵押、出租的情形。 17、有房改房和商品房各一套,商品房已于2年前售完。现售房改房如何纳税? 李淑君律师答: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为 5.55%,印花税 0.05%,购买住房5年以内卖出的,全额交纳营业税。购买住房5年以上卖出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
1,看中合适房源 2,还价,与中介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支付意向金 (数字可商讨,一般1-10万,总房价里扣除),拿好收据。 3,议价不成:a,重新出价,重复上一条 b,不愿重新出价,中介全额无息退还意向金 c,议价成功,意向金转为定金(中介需拿到业主 签字居间协议、定金收条、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及房产证原件) 4,中介网上备案 5,约定时间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30%首付款(若已贷 过款需首付40%或以上),支付中介服务费(可与中介商讨支 付时间) 6,买家:若需贷款,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业主:若有贷款,则预约银行提前还贷,注销抵押登记 7,约定时间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双方支付各自所需缴纳 税费,领取票据。买家若无贷款,需支付第二笔房款(除去首 付款和尾款) 8,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买家需贷款的,还应领取《他项权 利证明》送至银行,银行放款给业主。 9,约定时间交房,签署《房屋交接书》,钥匙交接,清点家具, 结算水、电、煤、有线电视等 10,物业管理处作物业退户进户交割,结算物业管理费 11,支付尾款(若事先约定)
如果您是从开发商处购买新商品房,则开发商可以为您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即,使用购房合同就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银行会把贷款直接支付给开发商,从银行放款之日起至房产证办理完毕抵押给银行之日止,开发商承担这个阶段的担保责任. 所以,只有购房合同,是可以让开发商提供担保办理贷款的,一般开发商也都会提供相应的服务与担保.
你好! 属于违约! 售货员不能因为人家对违约忍受了,就让你忍受。 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一般消费者协会在工商局。
如果是房屋或开发商有问题你可以退款,如果是因为你个人觉得现今销售房价对你不利,那就不太现实了!
由于合同必须要登记备案才生效,而登记备案就必须解押后才可以办理,因此只要约定登记备案后付款就没有问题,如果开发商不能够按时解押自然就无法登记,合同也就不生效,开发商要支付违约金给你。不过开发商一般都会去解押的,有的时候是逐套解押的,不是面积,就是说卖一套解一套,如果在同一家银行按揭的话就更容易。
想卖房子必须得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不可能过户的,所以必须把房产证想办法办下来,不然你是没有办法的,你可以拿着你的房屋买卖合同到公证处去问问,能不能凭房屋买卖合同做公证,如果可以,你可以让中介公司帮你找客户,到时如果有人买,你可以先做公证,让买方先付一部份房款,等产权证下来了再去过户收全款.
建议你按规定做,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多询问,不要到最后惹来很多麻烦,到时候解决就很难了
你好! 1、到开发商处查复印一下;2、不相信开发商,可以到房管局查备案的合同。
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仅为借款人及配偶与一名子女(可含配偶)或父母(可含公、婆或岳父母)。所以,你俩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出示结婚证及其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