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古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国际刑事法 院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是吗?
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古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国际刑事法 院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是吗?
2002年7月1日,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古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国际刑事法 院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的罪行有:1。种族灭绝罪;2。战争罪; 3。 反人类罪;4。侵略罪。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虽然对犯有这类严重罪行的个人进行了严惩, 但是还有绝大多数的加害者没有绳之以法。
国际机制的疏漏促使联合国设立国际 刑事法院,有效惩处那些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以及遏制国际社会再出现严重违反国 际法公认罪行的行为。 《古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规定,只有规约获得60个国家的签署和批准国际 刑事法院才能成立。截至2006年11月1日,规约已得到134个国家签署,104个 国家批准。
中国、俄罗斯和美国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并没有加入该 规约,美国甚至提出了排除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98条协定”。以色列、印度等 国家也出于自己的政治原因反对《古罗马规约》 根据《古罗马规约》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司法机构,审理 批准国和联合国安理会移交的2002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案件。
法院由院长会 议,上诉庭、审判庭和预审庭,检查官办公室和书记官处四部分组成。18位法官经 由选举产生,法官的任期是9年,任意两位法官的国籍不能相同。国际刑事法院判 处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英语和法语是法院的工作语言。 从2002年成立开始,国际刑事法院就接受过缔约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 中非共和国主动提交的案件,非缔约国科特迪瓦自愿提交的案件。
2005年3月,联 合国安理会通过1593号决议将苏丹达尔富尔案件提交法院。这是联合国安理会 第一次将案件移交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继续发挥作用的途径有=1。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议;2。发生的 侵犯人权事件涉及缔约国的公民;3。检查官主动侦察。
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表明再发生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事件时,国际公 义机制介入的决心。
答:二者之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国际刑事法院是由缔约国共同发起成立,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提交而产生管辖权。而联合国国际法院是最具权威的国际司法机关,也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详情>>
答:步兵战车装甲薄,火力差,比坦克差太远了。详情>>
答:好象没有,他们就信核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