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受托加工核算: 1、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接受加工的物资应设置表外科目核算。可以设置“代管材料物资”、“受托加工物资”两个表外科目。 借:代管材料物资--XX 贷:受托加工物资--XX 2、加工生产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 贷:应付工资等 3、加工完工产品 借:受托加工物资--XX 贷:代管材料物资--XX 4、结算收取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2010-05-27 11:36 补充问题 是不是直接把加工费作营业收入 按适应税率缴增值税就可以了 可成本结转呢 1、收取的加工费可以直接作营业收入,按适应税率缴增值税。全部
2、结转成本,按加工时发生的费用作结转。即: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加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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