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伤病残退伍军人安置规定》,对70年代的三、四级伤残退伍义务兵是否有效?
对于这些早前的退伍军人,此《规定》关于住房补贴待遇的政策是否可以享受?在哪里可以咨询?感谢大侠先!
一个五级残疾军人把知道的信息告诉你:
1、此《规定》关于住房补贴待遇的政策可以咨询,地点就是你属地的区县级民政局双退办;
2、我们战友(都是79-85年受伤和退役的)在上海世博会期间聚会沟通过,只有福建省的3级残疾战友拿到了10W的此项费用,其他省市没有此例。
3、我们的一个后代参军以后在2009年年初退役(初级士官、四级残疾军人)没有拿到;理由就是文件以前退役和没有直接从部队退休,到现在还在泡民政局。
4、五级以下的残疾军人想也不要想,咨询只有受口气的份,我就是其中之一。
答:《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1)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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