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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的八旗是哪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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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的八旗是哪八旗

第一代的带领人 分别的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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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0 01:30:01
  •   八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十人或三十余人不等结伴入山,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其制规定:"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亦称厄真,意为主)。
      "
      八旗的建立 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经在明万历十一年(1583)以祖、父"遗甲十三副",起兵攻打尼堪外兰,开始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邻近满洲的各部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将招来的人口编入自己的队伍,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
      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一人,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一人,固山额真左右置副职称梅勒额真(美凌额真)。
      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三百零八个,蒙古牛录七十六个,汉军牛录十六个,共四百个(一说二百三十一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八旗制度建立后,每旗所辖的牛录数和牛录下的丁数时有变化,但旗制终清未改。
      八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
      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为左右二营。八年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蒙古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编审,正式编为蒙古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汉军单独编为一旗,据考证是在天聪五年正月(一说天聪七年)。
      皇太极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为四旗,七年正式编为汉军八旗,旗色与满洲八旗同。从明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组织三个部分二十四旗的组织建设,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三个部分。
       上三旗与下五旗 八旗又有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区别。顺治七年(1650)底多尔衮死后,清世祖福临为了加强对八旗的控制,对八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五旗,称为下五旗,此后终清未改。
      上三旗较下五旗为崇,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五旗驻守京师及各地。清世宗胤禛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
      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又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
      八旗制度的特点 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
      清太祖、太宗时期,八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八旗共三百零九个佐领,又半分佐领十八个;蒙古佐领一百一十七个,又半分佐领五个;汉军佐领一百五十七个,又半分佐领五个。八旗满、蒙、汉佐领共五百八十三个,又半分佐领二十八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一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八旗发展迅速。
      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六百六十九个,嘉庆时增加到六百八十一个。此后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十一个,康熙时又增加七十六个,雍正二年(1724)定制为二百零四个。八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八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三十五个,又半分佐领两个,编在满洲八旗下。
      顺治十五年有汉军佐领二百零六个,又半分佐领三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二百五十八个,又半分佐领一个。雍正十二年定制为二百七十个。此后,因八旗生计愈来愈困难,一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五十五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二百六十六个。此后终清不改。
      八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六千六百八十人,兵丁十二万人。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
      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八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
      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
      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
      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禁卫军制 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八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
      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驻京八旗负责皇宫和京师的安全,实即禁军。清禁卫军制大类有二,即郎卫和兵卫。郎卫即指御前近卫,专门负责皇帝及后妃等的警卫与服务,其内部又根据具体任务的不同,设置侍卫处、銮仪卫、善扑营等不同的机构。
      侍卫处初选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分班入值,掌上三旗侍卫亲军之政令,供宿卫扈从之需。銮仪卫亦系侍从武职,掌管帝、后车驾仪仗等机构。宣统元年(1909)避溥仪名讳,改为銮舆卫。善扑营,顺治初年曾设善射鹄、善强弓、善扑等侍卫,各有专管,统在三旗额内。
      康熙八年为惩治鳌拜专横乱政,选侍卫中一部分年少有力者练习扑击之戏,鳌拜入见时,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于是有善扑营之设。该营专习掼交、射箭、騗马等技艺,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兵卫即指京师及宫禁的警卫,也根据不同的任务及防卫的需要,分设前锋、护军、步兵等不同的营制。
      
      八旗的驻防 入关以前,已有八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三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八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
      清末全国驻防共有八百一十七个佐领。
      八旗在全国各地驻防,一般不设都统。在重要地区如盛京、吉林、黑龙江、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西安、成都、绥远等处设将军。凡设将军处下设副都统。将军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但不理民政。
      后热河、察哈尔由副都统升为都统后,即为该地区长官。
      八旗的旗务管理 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七年,固山额真一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一人,副都统二人。雍正元年,设八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二十四人及副都统四十八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
      凡八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方法定八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一管理。
      
      八旗的兴衰 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四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
      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八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圈地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
      八旗兵丁的份地为五晌(一晌约六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八旗制度的严重束缚,八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
      八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乾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二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两万七千四百零八人,清末达到两万九千二百零七人。
      乾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八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二百九十六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
      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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