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保障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苏州保障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申请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两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4。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 3。《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4。户口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5。《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证》等住房证明材料; 6。
低保、低保边缘提交《救济金领取证》,特困职工提交《救助证》; 7。各种收入类证明; 8。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4-8项均须检查原价、留复印件;单位出示的证明类材料留原件。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携带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协议》;《救济证》《救助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住房保障窗口”咨询申请,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2。“住房保障窗口”按现行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情况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正式受理,发给《申请住房保障受理通知单》。 3。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家庭状况进行审查;社区调查;张榜公示;提出初审意见。 4。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区民政局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区复审意见。 5。市收入认定中心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比对、审定。 6。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按现行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和审查情况进行审核;对申请家庭的家庭状况进行社会公示。
7。对家庭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核准为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填写核准意见;向申请人发放《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通知单》。 8。及时对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按规定实施具体住房保障。 受理地点 申请住房保障可至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材料办理申请手续。
苏州住房保障申请地点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 观前街道 人民路1719号 67270231 平江路街道 普福寺路27-5号 67523738-8027 娄门街道 日规路9号 67666237 桃花坞街道 桃花桥路101号 67721101 苏锦街道 苏锦二村6幢苏锦街道新市民服务中心 67317331、67317330 城北街道 平泷路1288号 67221503 双塔街道 十梓街463号 65218809 南门街道 书院巷111号 65169425 胥江街道 枣市街80号 68657145 吴门桥街道 南环西路32号 65689215 葑门街道 里河新村84幢-4 67582153 友新街道 长吴路1号 68218871 石路街道 彩香一村二区1号 68284276 彩香街道 三元二村9号 68666973 留园街道 西园路573号 65311793 虎丘街道 虎丘路388号 65579483 白洋湾街道 城北西路富强新苑北侧 69321270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旧学前106号 67281708。
答: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一)家庭年收入在28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