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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 如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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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 如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购货方 如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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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11 21:29:24
  • 那张申请单是让你去税务局审核的,  既然你没有去,也就是没有审核,没有影响,  直接从开票系统里找到申请单,删除即可

    侯***

    2017-08-11 21:29:24

  • 2017-08-11 21:29:24
  •   销方:1开票有误购方拒收2开票有误尚未交付购方:1已抵扣2无法认证3税号错误4发票号码代码认证不符5所购产品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下发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和《通知单》根据不同情况既可以由购货方开具也可以由销货方开具。
      然而,许多纳税人对什么条件下由哪一方开具还不十分清楚,不少纳税人纷纷拨打12366热线或通过网站对该问题进行咨询,为此,12366特将这一纳税人关注的政策进行总结,内容如下:通常情况下,《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和《通知单》应由购买方开具,但只有两种情况由销货方开具: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
      即《补充通知》中第三条和第四条所规定的情况。如果发生购买方拒收发票的,销货方应当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即专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可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如果是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应当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自开票纳税人是指同时符合规定条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自行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2) 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除外)。(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4)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5)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6)账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1、销货方在未将发票交给购货方前,发现发票错误,开票时间为本月或上月的情况,可以自己到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2、购货方取得发票后,在未到税务局认证前,发现发票有误,可以出具拒收理由退还销货方,开票时间在90天内的,可有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1、在什么情况下由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在销货方所开具的增票跨月作废的情况下开具(这里需要注意,通知单不是销货方开的,销货方只能开申请单,通知单是税务局开的)2、购货方那边的税务局不给开具! 不太明白你想要表达的意思,对方税务局开具什么东西?3、所以想知道自己在当地税务局开的话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开? 跨月作废,首先在自己单位的税控机上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并打印,接着(申请单、连同未作废发票一起)拿到国税局、并从国税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拿到通知单后回单位的税控机上开具销项负数发票既可。
      中间一些细节,如要单位出具证明、到国税办公室盖公章啥的,有不清楚的地方就问专管员。去国税局时带上申请单、忘作废发票、一张盖有单位公章的A4空白纸(防止国税局要单位证明)。下月报税时记住申请单、通知单、上月未作废的发票、本月负数发票都要一起带着。
       。

    s***

    2017-08-11 2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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