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交行信用卡16000暂时一次还不清,银行催款一次还清不商议,但我每月都还点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吗?银
欠交行信用卡16000暂时一次还不清,银行催款一次还清不商议,每月都还点不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答: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金额多少构成犯罪: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