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发票的事情请大家帮忙
11月份我开出一张建安业发票,地税的,12月份对方发现企业全称缺一个字,要求换票。当时请教地税不影响税金也不涉及红字,在12月我开出发票,并把11月的作废,但是11月的发票已经入账,如果更换,涉及虚进收入,请大家帮忙这样的事情如何做账全部
你把11的发票作废了,那对方的发票等于是没得用,但是提前做了账,你要把11月的要求 对方退给你,你自己也作了收入,等于11的收入是虚的,你要在12月重开张给对方,地税发票如果是税局代开,要求按税局要求退回重开,如果是你单位自己开,你得重开作当月收入,同时冲减上月收入。对方拿到新票也再作支出,同时冲红上月支出。因为这是发票的操作流程,对方有你方税局的证明,按正规程序来办没什么不可以。有必要和对方协商。不然你拿不到作废的票,还购不到新票。全部
首先,在12月份将11月开出有误的发票作废,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红字) 其次,将12月份开出的正确发票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蓝字)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蓝字) 由于11月份开出的发票金额是正确的,只是名称有误,所以,在12月份,冲销11月份有误的发票,接着,开具正确的发票入账。这样,就可以了,根本上没有涉及虚增收入的问题。全部
如是电子发票,在线开票系统只支持针对当月开具的发票作废,跨月需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开具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开具红字电子发票按以下情况提供备查资料: 1。付款方未作账务处理的,应取回发票原件并加盖“已冲销”戳记,附于红字发票记录所在记账清单后备查;2。全部
付款方已作账务处理的,纳税人应取得原发票复印件和付款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附于记账清单后备查。3。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电子)》和《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电子)》红字发票,必须取回发票原件和付款方书面证明,发票原件应加盖“已冲销”戳记,作为记账清单附件备查。
办理手续开具红字发票后分录: 1。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红字) 2。重开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祝您工作愉快!。
你重新开出发票了,原来的票必须红冲才行。 再和当地的地税商量一下吧。全部
答:1、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5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 15000 2、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 3、完工结转成本 借:工程结算成本...详情>>
答:1、不动产发票可以跨月或隔月退票。 2、跨月或隔月退票的账务处理是一样的。详情>>
答:按照正规的做法应该退回保险公司开来的发票,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入帐。 如果将错就错的话,应该只能以发票的金额为准入帐,不应该将差额记入类似"营业外支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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