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者有没有反悔的权利?
有人本来志愿捐骨髓,可配好型后,人家患者都准备手术了,捐献者又反悔了。有人评议:保留一个人反悔的权利,是对于人本身权利的尊重。可我觉得这和悔棋差不多,如果这也是权利,那么诈捐门也就不存在了。你说是不是?
对于叶公好龙的现象俺代表病人表示强烈抗议和坚决反对。
他可以后悔,但后悔过后他能不能过他自己良心那关就难说了
我国没有相关的立法,所以这些人就可以出尔反尔了。但这是性命攸关的事啊,因为被捐者只有清髓后才能接受捐赠,反悔会加剧被捐者的死亡速度。这好比外科医生中途拒绝手术一样可怕。
合同签订了就不应该反悔了。。。。。。。。。。。。。。。
这个,应该有捐献协议的。应该有个截止时间,签订协议后,在手术前多长时间内不能反悔,反悔要赔偿和承担责任的……因为目前移植造血干细胞的方案是“清水”方案,患者在移植前会通过化疗摧毁自己的造血干细胞系统,此时捐献者反悔,没有供者的细胞输进患者体内,那么患者的细胞基本不能恢复,“这就意味着,患者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换言之,或将加速患者死亡”。 但医院的情况也让人担忧,如果医院不具备移植造血干细胞的医疗条件,为了赚钱而忽悠捐赠者和被捐着,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出现故障而导致捐赠者对医院不信任而弃捐,这个责任该怎样划分呢?
请考虑好了再捐~~ 悔捐影响了患者接受其他捐赠者的机会,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此人虽保留了反悔的权利,但也失去了诚信!孰轻孰重,这要看各人的价值取向了。
也要有反悔的代价!
“诈捐”不存在吧,捐献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如果只有意向的情况下捐献者反悔是可以的。但像这样已经进行到捐献手术进程的时候就不要反悔了,毕竟受捐者已经接受了杀死所有白细胞,毫无抵抗力。这时候如果不输入骨髓,那受捐者就没有生存机会了。
答:目前中华骨髓库有160多万份志愿捐献者资料,与患者的初步相合率为70%-80%,进一步的高分相合率在50%左右,综合配型成功率为30%-40%。详情>>
答:太简单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