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自产无同类产品粮食白酒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时,从价征收的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从量征收的消费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税率 式中,为什么还要加上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组成计税价格应该是含消费税的价格 (成本+加工费) 那么 (成本+加工费)+消费税=货物价格 也就是 货物价格=(成本+加工费)+货物价格*消费税税率 货物价格-货物价格*消费税税率=(成本+加工费) 货物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加工费) 货物价格=(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因为粮食白酒的消费税采取复合计税,两种都要交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组成计税价格应该是含消费税的价格 (成本+加工费) 那么 (成本+加工费)+消费税=货物价格 也就是 货物价格=(成本+加工费)+货物价格*消费税税率 货物价格-货物价格*消费税税率=(成本+加工费) 货物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加工费) 货物价格=(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答: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谓价内税就是计税基础包含了税费在内,而单是材料费和加工费是不含消费税的,所以要把它换算成含税价,即:(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