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我军军表的问题。
近日在《中国国防报》的最后一版都能看到“军表”的广告,当然从广告的质量上或字体“刻意小型”上来看,它多半是“大寨”产品。 只是有问题要问。。。 1、我军有制式的军表吗? 2、如那广告的“中国军表(香港)有限公司”,他们在表的印刷上和标志上,显然已经运用了我军的标志标识,请问这样可以吗?比如“PLA”的标识。按通常常识,没能经过许可,不可能可以“运用”这样的标志标识吧。 3、如果存在“冒用”军方标识标志,是由谁来查处。这样会是总参吗? 谢谢。。。
关于解放军代表的问题是这样的:为了确保军品的质量,相关部门都有少校级别上下的解放军同志负责质量、生产协调、运输和仓储问题。 任何不是驻厂的解放军同志自称是军代表都是冒牌的。 ++++++++++++++++++++++++++++++++++++++++++++++++++++++++ abcd(香港)有限公司很明显,根据中国公司命名规范,这是个中港合资公司。不具备军品生产条件。因此本厂没有军代表。 军队本身已经剥离企业经营权;本身更没有营业执照,更不是执法机关,因此军方无法查出地方企业。 一般的企业只要不太过分;没有得罪军方大老的话,一般不太不会完蛋。
答:没有。 我军所有制式枪械都是4条膛线的。 只有出口的仿北约型枪械才是6条膛线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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