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为办理健康证,6月10日到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6月10日,18日(复查)分别抽了2次血,检查有戊肝,而且大夫说戊肝属于传染病不给发证,最少3个月可能能自愈。出于对结果的不信任,22日和26日,分别到当地三甲医院和其他地方的疾控中心再次检查肝功能和戊肝,都没有查出有戊肝,而且所有指标都正常 等我回来再找疾控中心,找他们要个说法,他们竟然跟我说1.可能这几天自愈了,2.几个地方做实验的药剂不同导致结果不同 大家说疾控中心的两种说法站得住脚吗,向他们这个情况算误诊吗,如果找他们赔偿应该找什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