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巧不成书?
两名女子在开心网上聊天、互传结婚照,结果发现她们的丈夫竟是同一个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昨天通报,外籍华人常某因涉嫌重婚罪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常某在浙江出生长大,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从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倒货到墨西哥销售。2002年,经常在国外经商的常某加入了墨西哥籍,但他为了在国内生活便利,向户籍机关隐瞒了加入外国籍的事实,使自己拥有双重国籍。 2005年,常某在浙江与25岁的老乡李小姐登记结婚。婚后,常某前往国外经商,每年仅回国居住1个月左右。 2006年,常某在国外的一次联谊会上,结识了在外留学的北京人王小姐,由于常某经常帮助她租房子、买家具,处理生活杂事。很快,两人就发展到恋人关系。但常某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 2007年,王小姐结束学业回到国内,因她已经怀孕,常某不得因她已经怀孕,常某不得不返京与其登记结婚。 婚后,为了瞒住两位“妻子”,常某借助长期在国外经商、回国较少的条件,每次回国,先与李女士团聚一段时间,再借口到其他城市谈生意,前往北京与王女士生活一段时间。就这样两2008年,开心网流行后,王女士、李女士及常某都注册了账号。李女士把常某的好友加入自己的好友名单中。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女士与王女士同时登录了开心网,同为常某的好友,两人在聊天时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丈夫竟然是同一个人。两人互传了结婚照、生活照,进一步确认了这个事实。 今年3月,李女士向朝阳警方报案。常某在李女士报案前夕注销了自己的中国籍并潜逃国外。 12月18日,偷偷回国探望父母的常某被警方查获,后被押解回京。
这些事是巧合了,真是“无巧不成书”。。
无巧不成书? 犯人必成猪!
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谁要是说我不美,我能和他急。为啥?我的美可是有据为证: 第一、 认识我的人都曾为我的美貌而折服,亲切地叫我“沉鱼”。有据为证:本人姓陈名鱼。 第二、我的美貌曾让月亮忌妒,并失去了光华。
有据为证:今年八月十五,一轮明月当头照,正当大家赏月的时候,我也偷偷地看了几眼月亮。没想到不一会儿,月亮就害羞地隐去了光华,当我惊讶于我的美貌真的能闭月的时候,旁边有人说,天文台预报的月食真准呐,一分钟也不差。但打死我也不信,会有那么巧的事! 第三、我的美貌曾让高飞的大雁落下。
有据为证:前两天,我在院子里喂鸡,一只大雁看见了我的美貌,竟然凄惨的叫了几声,然后就直直地掉了下来。当我惊讶于我的美貌真的能落雁的时候,过来了几个防疫站的人,捡走了那只大雁。第二天,听电台里说我们那出现了禽流感疫情。但打死我也不信,会有那么巧的事! 第四、我的美貌曾让盛开的鲜花羞愧地低下了头。
有据为证:昨天,我到邻居家看他屋里刚开的一盆花。不知为什么,我就瞅了两眼,不一会儿,满盆的花就全耷拉了。正当我惊讶于我的美貌可以羞花的时候,传来了邻居骂孩子的声音:“你这个败家玩艺儿是听谁说的‘天冷了花也怕冷’?你给花浇开水,花还能活了吗?是不是欠打呀……” 但打死我也不信会有那么巧的事! 。
巧的是总是闭眼不管凡间事的老天爷忽然睁开了眼睛。
这是“巧”吗? 是预谋!是犯罪!
答:“无巧不成书”用来比喻事情非常凑巧。相传,这句话来源 于施耐庵。施耐庵在创作《水浒传》时,写到景阳冈武松打虎这一段时,怎么写都觉得太过生硬,没有灵性。正当他为此...详情>>
答:太简单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