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提交的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全部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京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手续如下: 1、到北京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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