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下属分公司间纳税问题
我集团为运输公司,下属5个分公司。现我们想成立维修分公司(集团有此资格),给集团内部的分公司车辆提供维修服务。请问,维修分公司是否要交纳增值税?可否向税务局申请不纳税,因为同属一集团?如果是成立维修事业部,是否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要缴纳增值税,那维修收入(纳税收入)如何定价?内部定价、参考市场价、税务局核定?谢谢。全部
答:由总公司代扣代缴。 总公司发工资时: 借:其他应收款--X分公司 贷:现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详情>>
答:新的所得税法是按法人交纳所得税的,分公司不是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合并纳税实际上是一种税务优惠。详情>>
答:关于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规定,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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