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
企业用自营方式建造一间材料仓库,问题是:领用本单位生产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设.该批水泥成本为2万元,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为3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 请教高手,这个分录应该怎么做啊,我不会,谢谢了!全部
1、本单位自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时应视同销售处理,按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交纳增值税。所以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 =2+3*17%=2.51 2、分录: 借:在建工程 2.51 贷:库存商品 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51全部
答:如果你是东北的企业,可以执行固定资产抵扣原则,是否转出都影响不大,但如果你不是东北的企业,自然要做进项转出了。详情>>
答:例:(1)4月15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9000元,增值税额10030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详情>>
答:如果是买来的商品自用了,应做进项税转出。如果是自己生产的产品自用了,应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