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问题
我单位聘用了一些教师讲课,每月800元劳务费,因为他们不是我单位的职工,在税务网上做明细申报时,我就没给他们做申报,明细申报必须要做吗?我就给我单位职工报了,没报怎么办?不报行不行呀?
聘用教师的讲课费,属于劳务所得。如果教师提供劳务发票了,你单位根据发票入账,不做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如果教师劳务费直接通过你单位支付的,那么,你单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进行明细申报。 2009-04-07 17:05 补充问题 做明细申报后,聘请的老师会不会要交税呀,就是他在他们本单位领取的工资(未知数)加上我单位给发的劳务费,是不是合起来算收入呀,多少钱就交税呀。 1、明细申报按800元申报,不需要把他们的工资算入。 2、你按劳务所得税申报,不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 3、劳务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教师的劳务费没有超过800元,不交个人所得税。只要进行明细申报就可以了。
要报。但是劳务报酬收入,每次4000元收入以下的,扣除800元征税,贵单位聘用的教师,没有达到起征点,所以只申报,不征税
答: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