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
我是1991参加工作的。2001年从国企出来时。我的养老保险的转移单上的为0.后来我也问了后面的几家人才中心。大部分说等到退休年龄时再办没有问题。这次我要转档案,宣武人才说,需要视同缴费年限的证明。说要不然以后退休时不好办。宣武人才要求我上一家人才中心-四达把劳动局的章盖了。可是四达不管。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我应该怎么办,到底应该由谁负责?我的档案还能转出吗?宣武人才可能不收的。我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盖章吗?我应该到哪个劳动局盖章。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是你最早的单位给你做连续工龄认定,档案中就会有连续工龄认定表,以前的工龄就可以认定了,但是现在好象有规定,档案如果存在社保所的话,社保所应该可以给你做连续工龄认定,像你这种情况,就应该四达先给你做了,你再转档。
请您咨询北京市社保中心。电话:12333。 需要到原保险经办单位(原国企)出具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答:2005年1月开始算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