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医院看了病,开了些注射用药品,一直注射了很久也不见好;于是就去看了另外一家医院的专家门诊,结果医生说最好停用这种注射用药品. 因为身边还有前医生开的注射用药品,而且有点小贵.想知道下,是否可以根据后面医生的一个证明或者其他什么东西,然后可以去前医院退药,当然前提是药品包装未拆开. 不知道这个事情可行否? 也不知道如何跟后面那个医生沟通,因为考虑到后面的医生是否愿意这么做? 总之,很迷惘,希望知情人可以给个明确的流程.
按照国家法规《药品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一经发出是不可以退换的。但由于现实中经常因为医生失误如开错了药名等,不是患者的问题,为了保护患者利益,很多医院是可以退药的。但你的情况不能确定是医生的过错,按规定是不可以退药的。但是每个医院的管理情况也不同,你可以到你前面开药的医院咨询,那才是最准确的。
肯定不行,这种东西一出窗口谁知道你是从哪里弄来的呀,他才不认呢,这和银行取钱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