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突然不知道怎么理解的问题,在线等,谢谢
委托加工材料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费用150000+加工费10000)÷(1-消费税率10%)=177777.78(元) 问:为什么要÷(1-消费税率10%) 谢谢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谓价内税就是计税基础包含了税费在内,而单是材料费和加工费是不含消费税的,所以要把它换算成含税价,即:(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然后再乘以税率,才是应征的消费税税额~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它是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的。公式是这样导出来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费+加工费+消费税 等号两边同时除以组成计税价格 1=(材料费+加工费)/组价 +消费税/组价 1=(材料费+加工费)/组价 +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答:最后使用日为2007年1月15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06年12月13日出票,有效期一个月应该到2007年1月13日到期。1月13日为法定节假日,所以顺延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