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公司垫资问题
我是会计新手,请教高手一些问题,望高手能给予回复,非常着急!谢谢!!!问题1、我公司于08年1月份注册,是别人垫资注册的,2周后注册资金就划走了,2月份税务登记等证件才办理下来。我是2月份开始报税的可以吗?资金去向不知哪里,当时我做帐是借:其他应收款---某公司,贷:银行存款。(这里说明一下其他应收款---某公司是我们正想注销或注销过程中的老公司,现在公司的法人不是老公司的法人,但是老公司的法人还在本公司工作是经理职位)老公司的帐户存在,应该4月份老公司的帐户就能有钱,这样就可以还给新公司帐户上。我这样做帐可以吗?但是老公司帐户或老公司应该在1—2个月左右时间就注销完毕,钱在注销之前归上,以后公司不存在可以吗? 2、并且老公司帐面存在18万元的库存材料,我不知怎么把他转入新公司帐户,没有合法依据。帮帮忙吧! 3、新公司食堂购物没有票据,直接写明细报销冲应付福利费可以吗?工人医院看病票据个人名字在帐面报销可以吗?也冲应付福利费科目可以吗?
问题很多, 选取几个回答; 对实际发生的业务只有用合法的凭证才能入帐。 对非正式的白条不可入帐, 要入只能在内帐中列支。 抽资属实只好按实做帐了。
答:7月份交了企业所得税,10月份还该进行申报缴纳啊。 企业所得税计提时: 借 所得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交纳时: 借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 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