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镇江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婚前财产婚后约定房产共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5、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原件; 6、房屋平面图。 温馨提示: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本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二、夫妻离婚共有房地产约定个人独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离婚证及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5、房屋平面图; 6、评估报告。 温馨提示: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本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答: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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