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条件是什么呢?
广州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条件是什么呢?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答:招生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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